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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6-07-19 17:26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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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仕元等委员: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驻社区法律服务力量团队整合的建议》(第5014号)收悉。我局会同市法制办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服务社区群众,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近年来,作为法律服务的业务主管部门,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始终以优先服务和保障社会民生为己任,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人民调解员、司法社工等法律服务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社区,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便利优质法律服务,给社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促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为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法治广州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先后得到司法部、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的基础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法律服务,把其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2011年广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2014年6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法律服务。” 2015年1月,《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区执行。同年2月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由市财政统一落实经费保障,为每名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2万元/年的经费补贴。同时针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了部分法律顾问、专职调解员、政府雇员和社工,推动了社区法律服务全面优化。

(二)健全四级网络,实现城乡法律服务全覆盖。目前,全市有市、区法律服务大厅11个,街镇司法所170家,街镇法律服务室或窗口168个,律师事务所597家,公证处9家,社会司法鉴定机构54家,法律援助工作站341家,调解委员会3350家,司法社工服务机构11家,尤其是有211家律师事务所、1667名律师与2629个村(社区)签约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100%覆盖。全市现已建立起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市-区-街(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的社区法律服务格局。

(三)畅通服务渠道,创新社区法律服务方式。设立服务网站,开通微信公众号,公开电子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和法律服务信息,全方位服务社区群众,尤其是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开启订单式服务,不断满足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目前,我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等网站,在局门户网站专门设立律师信息查询窗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机构以及律师、公证等行业协会也设立服务网站,白云、荔湾、番禺等区司法局设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法律服务+互联网”,建立更多便民“直通车”、“绿色通道”,不断创造法律服务的新产品和新业态。

二、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提高社区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社区法律顾问成为群众“好帮手”。自2014年推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全市法律顾问律师坚持每月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举办普法讲座不少于1次,公开微信、电话等进行随时随地服务,共办理各类业务145073件,其中接访咨询103219件,调解纠纷5242件,法律援助965件,以优质专业服务帮助群众解决一大批法律争议和法律难题,受到广泛欢迎和好评,越来越多社区群众逐步养成“有法律问题就找法律顾问”的习惯。去年萝岗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功经验被第二届“粤治――治理现代化”广东探索经验交流会评为“政府治理创新”类十大优秀案例奖。

(二)公益法律服务深入民心。从2011年11月开始,依托市、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我市深入开展“百名专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常年组织担任各级党代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和知名律师“坐诊”值班,为广大社区群众免费提供综合性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释疑解惑,解决实际问题,不少香港、武汉等地居民慕名而来。去年共组织1590名律师参加活动,接待来访群众12918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915宗。同时,围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开发了“千名律师下基层”、“百名专家律师‘暖企行动’”、“与青年企业家‘一对一’结对互助”等法律服务产品,还推荐16位优秀律师担任广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团成员,广受企业好评。

(三)公证和司法鉴定人员主动服务群众。全市公证机构经多次机构改革后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主动介入城中村改造、“三旧”改造等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推出“预约服务、急证急办、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2010年至今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212.94万件,广州公证处办证量位居全国之首,荣获全国优秀公证处称号。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发司法鉴定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等5家机构被确认为国家级权威司法鉴定机构。

(四)“东方一枝花”结出硕果。人民调解被称为“东方一枝花”。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探索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先后建立健全“诉前联调”、“司检联调”、“司警联调”机制、“广佛肇清韶五市联调”机制和“异地务工人员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全省首家商事纠纷调委会、全省首家电视媒体调委会和广州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2家,在197家500人以上规模的大型企业建立调委会。积极介入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同时组织律师参与历史积案的化解,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社区,发挥“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五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24731宗,成功化解121516宗,成功率达97.4%,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79329万元。

(五)司法社工救助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引入司法社会专业力量,借助他们社会工作理念和专业矫正方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行为矫正,提升教育矫治质量水平,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全市现有司法社工120多人。推进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按服务对象与社工20:1的比例落实市、区司法社工项目经费,目前全市共有安置单位252个,区、镇(街)两级建立教育学习基地、社区服务基地209个。

(六)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出台《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全力打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成立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全面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新标准,法律援助覆盖面超过全市常住人口的20%以上。拓展法律援助途径和载体,在全国率先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直通车”,与60个城市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城际协作机制等。2010年至今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53660件,提供法律咨询287642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3793万元。市法律援助处先后荣获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称号。

三、强化改革创新,推动社区法律服务上水平走前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针对社区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强化措施,补齐短板,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社工、人民调解等为广大群众直接服务的职能作有机整合,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实体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安排法律服务人员坐班解答法律难题,提供个案咨询对接、法制讲座、法律援助、文件法律审查、纠纷调解等形式法律服务,努力将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多元化发展提升到一个新水平。织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网络,支持区司法局在新设村(社区)、农场、经济联社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健全社区法律服务协调联动机制。借助律师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市、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民政、教育、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和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多元、多样的方案和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避免资源浪费。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镇(街)党政领导、司法所长、社区居委干部、群众代表及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参加的会议,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及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和村(社区)法律服务专项检查督导活动,强化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把镇(街)司法所履行职责,特别是沟通协调镇(街)、村(社区)以及服务法律服务人员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推动镇(街)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落实责任。加强法律服务人员培训,编写发放法律服务人员社区服务业务指引、普法课件,典型案例和经验材料等,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提高社区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电话平台、实体平台,代办或咨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事务,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寻求帮助由“往上跑”变为“网上跑”,实现社区群众要办的事“一网打尽”。利用信息搜集和大数据技术,加强社区法律服务需求科学分析和应用,增强法律服务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把线下定期坐班与线上及时答疑结合起来,发放便民服务卡,鼓励通过电话、QQ、微信提供及时服务。积极探索“问律师”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把远程服务与上门服务结合起来,尽快实现与法律援助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后台办理”无缝对接,不断提升社区群众法律服务满意度。

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广州市司法局

2016年7月15日

(联系人:黄庆伟 83100146,李丽容 831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