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 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085号答复的函

2016-06-13 17:23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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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光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降低劳动者依法讨薪成本的建议》(第201620085号)收悉,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市国税局等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宣传办好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实现咨询、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

(一)广州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现状。按照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自2015年12月起,广州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已经并入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电话平台,市民拨打“12348”电话都将汇入全省集中的公共法律服务呼叫中心,由服务人员统一接听。咨询类诉求尽可能当场解答,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咨询、投诉、申请法律援助和其它合理诉求将统一形成工单,通过工单系统(与电话平台同期上线使用)网上指派给相关单位处理。此外,市民可打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常规性的司法行政业务,“12345”中心话务员会根据我局提供的知识要点进行回答。对较为复杂的司法行政业务,“12345”中心话务员不能或者不便于直接回复当事人来电的,会对市民所提问题进行简要记录并形成电子工单,通过“12345”平台转到我局,我局将有专人对转派工单进行跟踪处理,并按要求及时回复当事人。

(二)积极适应新的“12348”工作机制,做好“12345”政务热线转派工单工作。为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优势,我局草拟了《承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业务工作方案》,建立承办热线业务工作机制,完善流程,建立法律咨询服务专家库。积极配合市政务办做好热线交割、培训“12345”热线人员等准备工作,在广州“12345”热线活动中心举办了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班及司法所长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人员业务培训班,全面提高业务水平。2015年,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待来电来访41255人次,提供法律服务5102件。

二、关于实施简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降低劳动者依法维权成本

2015年以来,我市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欠薪案件的发生,并配合基层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涉劳资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加强工作衔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的接收工作。对于重大案件,根据《关于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案件以及联合办案制度的规定》(粤公通字〔2014〕165号)的有关规定,与劳动监察部门做好衔接工作,提前介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打造劳动权益维护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务。市总工会通过打造帮扶、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工会服务平台和网络,每一站点设置“劳动权益维护平台”,开设维权服务窗口、开通热线电话、开辟网络渠道,方便职工咨询和求助,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解决职工面临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目前,全市已经建成工会职工服务站点77个,在建站点38个。2015年,市总工会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18年,在全市构筑市、区、街(镇)、企业(工业园区、社区)四级工会职工服务网络体系,为职工提供快捷、便利、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三、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理恶意欠薪工作中作用

近年来,广州律师针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通过发挥自身职业优势,在信访接待、调处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及时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帮助。让劳动者第一时间得到法律帮助和专业指引,及时将讨薪行为纳入法制轨道,是依法治理恶意欠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局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地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2014年5月起,我局精心部署谋划,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完成了1428位律师与2619个村(社区)签约对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每月定期进驻村、社区为村民、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援指引等服务,让广大劳动者足不出户即可以得到律师的帮助,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程序,帮助劳动者依法充分表达诉求。

(二)拓展专业服务载体,主动帮助职工维权。组织73位律师参加了广州市首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团两年来共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各类法律咨询5000多宗,提供工会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工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诉讼(仲裁)代理等工会法律援助服务5200多宗,为会员和职工挽回经济损失9000万元。2015年,全市56家律师事务所,467位律师组成新一届“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我局联合市总工会印发《广州市聘请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担任街(镇)总工会和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就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工作原则、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和考核评估作了全面的规定,为服务团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保障。

(三)深化便民服务,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我市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有法律援助机构1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347家,法律援助联络点2083个。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全面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新标准,法律援助覆盖面超过全市常住人口的20%以上。拓展法律援助途径和载体,在全国率先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直通车”,与60个城市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城际协作机制等。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推动法律援助进看守所、进监狱、进法院、进劳动仲裁院、进戒毒场所。组建了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共有法律援助志愿律师1116名,受援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律师执业情况等信息,选择自己满意的律师来承办案件。

四、关于建立信息收集渠道,及时有效掌握企业雇主拖欠工资情况,做好恶意欠薪防范工作

我市税务部门严格按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在税务网站或办税公告栏定期公告欠税纳税人名单。对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每月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纳税人进行公告。若有关部门需了解相关信息,可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或办税公告栏查询。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优化服务方式,进一步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继续以区、镇(街)、村(社区)为重点,独立建设或者对接依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健全面向基层、便利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窗口),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将基层司法局规范化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相结合,加大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力度,选取2至3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示范点,大力推进越秀、黄埔、增城和从化区的实体平台建设,力争在2016年内完成区、镇(街)两级实体平台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推进律师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示范点建设,创造更多鲜活经验,努力把这项工作打造成为我市服务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一个样板工程。深入推进“百名专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深入推进律师参与解决信访案件,联合市信访局出台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处理的工作意见,推动扩大重大信访案件律师包案范围,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三)优化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力争早日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建立全市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加快成立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推动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早日启动运作。拓展和完善监所、法院、看守所、部队、劳动仲裁委、村(居)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加大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畅通刑事法律援助渠道。完善法援质量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法援律师办案激励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标识统一工作,创建一批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先进单位。在全部设立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四)着力打造普法教育网。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尤其是涉及工薪矛盾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私营企业务工人员(含外国人)普法全覆盖。联合国资委、经贸委、公安局等部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周等重要节点,深入专业市场、来穗务工人员居住地,举办“法律进市场”、“法律进工地”等活动。深化来穗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各区加强对街(镇)和村(社区)属地来穗人员定期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劳动、合同、婚姻法等与来穗人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来穗人员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边执法边普法”力度,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宣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广州市司法局

2016年5月23日

(联系人:许伟煌,李丽容,电话:83100143,831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