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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 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264号答复的函

2016-06-13 17:20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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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茵明等代表:

您领衔的《构建多层次的法律学习体系实现全面普法教育》(第201620264 号)收悉,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等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普法工作情况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普法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先后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各类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展览、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参加人数近千万人次;印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音像制品,编制法治宣传橱窗。每年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参考人数10余万人次。经过“六五”普法,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整体提升,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六五”普法中期检查中,我市再次被评为先进,并在2013、2014年全国第一、二届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蝉联第一。“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我市普法工作获得省检查组高度肯定。

二、对建议意见的梳理和回复

(一)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我局赞同代表在建议中的意见,并将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配合市教育局等部门把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把法治教育课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知识,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依法治理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轮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环节。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来穗人员子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

(二)关于组织社区学法。我局已经统一协调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区普法部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居活动,在全市1600多个社区和1140多条村(联社)组织实施“一户一本法律指南”工程,确保每户有一本普法读物。在人员集中区域,结合调解、公证以及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一对一”法治教育活动,对一些重大的涉法问题、纠纷,组织当事人开展“面对面”互动式普法,及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关于代表建议“对参加法律学习的市民学习时间纳入公民的信用体系记录中,在征信过程给予略高级别的待遇”,由于公民征信系统涉及到多个部门,我局(市普法办)目前无法对此进行操作,下一步将请示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力争得到上级单位的支持和兄弟单位的协助,逐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督促机制和奖励机制。

(三)关于企业普法。一直以来,我局都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全市30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25万多家私营企业务工人员(含外国人)普法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年,我局都联合市国资委、经贸委、公安局等部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周等重要节点,深入专业市场、来穗务工人员居住地,举办“法律进市场”、“法律进工地”等活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下一步我局将努力推动以《安全生产法》为主的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用法律为企业和社会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关于健全普法机制和普法阵地建设。近年来,我局制定出台《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广州市关于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评估体系》、《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对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考核程序等进行细化,健全了普法体制机制。同时,《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学法制度》和《广州市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等改革文件即将出台。同时,我市普法工作的载体和阵地建设也不断加强,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等一批法治文化基地。深入发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宣传优势,在广州日报和广州电台开辟普法专栏和专题节目。从2015年开始,投入7194万开设广州广播电视台普法专用频道,目前已开播运行,社会反映良好。在全市500多个社区宣传平台定期发布法治宣传海报,在5000多个公交视频和1000多个楼宇视频终端、广州地铁各站台车厢的11629台电视终端、繁华商业区大型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普法公益广告,普法广度大幅拓展。积极拓展网络、手机、移动传媒等新兴媒体宣传阵地,完善广州普法网功能,依托市、区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公共平台,开展“文明守法随手拍”等活动,法治文化建设氛围日渐浓厚。下一步,我局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普法实效。

(五)关于开办“非学历法律学习班”和培训普法师资。

对于代表建议“开办非学历法律学习班”,我局设想是利用已有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来进行,但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我局将进行认真研究并上报,在得到相关批复后,积极协调、尽快实施。关于普法师资队伍建设,我局将着重在教师、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中选拔和培养普法师资,并设置相应的岗前考核标准,力争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广州市司法局

2016年5月24日

(联系人:吴忠,电话:83100085,李丽容,电话:831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