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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3号答复的函

2015-09-07 17:06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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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广州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第1003号)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法制办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从2006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2010年全面试行,经过近10年的探索实践,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同时也面临着执法能力欠缺、工作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平衡、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等一些现实问题,这些问题很多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贵委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促进和帮助,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参考、借鉴。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2010年已建成了广州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手机定位方式,对再犯罪风险较高、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重点人员实施定位监管,建立了覆盖市、区、镇(街)三级的“电子围墙”,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QQ群等多种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目前我市已全面应用省司法厅研发的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信息采集、日常监管、实时监控、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化。我局将继续创新管理手段,采取指纹考勤、电子手环等多种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

二、完善经费保障制度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区两级社区矫正经费已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全市经费保障情况总体良好。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区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存在不平衡。我局将继续完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的制度,加大经费的投入,提高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水平。

三、加强机构建设

(一)筹建社区矫正管理局。鉴于当前我国正处在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进程中,《社区矫正法》即将制定出台,市编制部门建议在中央、省市下达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后,再统筹考虑我市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改革事宜。我局将按照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重点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指引》的相关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条件成熟时推动社区矫正管理局建设。

(二)推进区级管理教育中心建设。2013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区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打造集报到登记、集中学习、训诫谈话、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以及电子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执法阵地。先后共有8个区司法局建成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承担区一级社区矫正综合执法教育职能。我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已建成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规范管理,完善监管矫正硬件设施,切实发挥中心监管教育综合平台作用。对尚未建成中心的3个区,督促区司法局加快建设进度,争取2015年实现“一区一中心”的建设目标。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一)强化执法力量。为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2008年起我局从市属强戒所选拔司法警察建立驻区司法警察队伍,派往各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市属监狱(强戒所)与区司法局结对模式,监狱(强戒所)派出警力配合区司法局在“大墙外”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工作,区司法局为“大墙内”的服刑罪犯和强戒学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矫正帮教衔接等服务。全市现有24名司法警察,派往12个区参与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工作。各区积极采取内部调剂、招聘雇员等方式,增强区司法局和街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贯彻执行中央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稳妥有序地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方案》)的贯彻实施。根据《方案》,我市将按照社区服刑人员人数20:1的比例配备司法社工,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司法矫治服务。每名社工购买服务经费标准为每年10万元,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000人计算,全市每年将投入购买服务经费2000万元。积极整合街道家综中心、青年地带、志愿者驿站等公共资源,建立功能不同、类型多样的社区矫正教育和服务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帮扶,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鼓励引导热心企业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安置,对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的企业,联合税务部门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安置成效突出的企业,争取政策给予表彰奖励,增强企业建立安置基地(点)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居)委和矫正小组作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辅助力量,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困难帮扶。

(三)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完善队伍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有关增加编制的问题,司法行政专项编制是中央编办核定下达的,我市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已分配下达市、区(县级市)司法行政部门,地方政府不能自定编制。市编制部门一方面积极向中央、省编制机构反映情况,争取上级支持;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央编办发〔2015〕8号)精神,探索政法专项编制动态管理,推进辅助管理和后勤服务社会化,通过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

五、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加大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化帮扶政策规定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搭建形式多样的互动、宣传平台,向市民介绍社区矫正工作,宣传社区矫正的经验及成效,宣传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提升社会参与度。结合普法宣传活动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向市民宣传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知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希望民革广州市委员会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建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




广州市司法局

2015年7月9日

(联系人:董宁、李丽容,联系电话:83100182、831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