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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37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05-22 17:44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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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192375号建议答复的函

林泰松(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促进南沙自贸区律师业发展的建议》(第2019237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南沙区法律服务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多措并举推动南沙区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南沙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和政策扶持,加强规划引领和制度建设。广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提出以16条具体措施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全国法律服务业改革创新的先行地、粤港澳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示范区。推动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将律师、公证、仲裁等纳入扶持范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含港澳律师行)给予总部企业奖、落户奖、经营贡献奖、人才奖、办公用房补贴、特别贡献奖等各种扶持政策,推动法律服务业及高端要素在南沙集聚发展,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二是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功能,形成一批可复制试点经验。为适应南沙自贸区发展需要,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功能和优势作用,广州市司法局在南沙自贸区法治建设上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推进一批改革创新试点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率先开展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探索推进穗港澳律师业深度合作。推动将南沙纳入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首批试点范围,在南沙设立的首家穗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成为全国首批两家合伙联营所之一。成功复制这一自贸区先行经验,在我市天河区设立了全国第一家自贸区外的合伙联营所。推动在南沙开展律师调查令试点工作。指导市律协与南沙区法院、南沙区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在南沙探索律师调查令工作并发出广州首份调查令,试点成熟后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广律师调查令制度,在全国取得显著的示范标杆作用。指导市律协与南沙法院加强协作,首创律师智能身份识别系统,大大简化了律师在法院的免检程序和手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经省厅同意将南沙区辖区内申请律师执业初审权和律师事务所(含分所)设立许可初审权以及相关行政许可变更、终止事项的初审权委托给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开通律师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在南沙等区先行探索组建市律师协会区级律师工作委员会,强化区一级律师行业管理服务,并推广到全市11个区。

三是推动涉外高端要素集聚,打造大湾区法律服务高地。以“涉外”“高端”要素为重点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服务聚集区,带动南沙区法律服务业实现高速高质发展。已经基本建成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内地高端律师事务所分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自贸区分支机构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律师执业机构格局;设立了体制灵活的南沙公证处;引入了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高层次、高技能的复合型律师人才;建设了一支能够满足自贸区高端法律服务要求的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队伍。2018年全区律师事务所由22家增加到28家,增长23%,执业律师近200人,新增46人,增加32.4%。律师业创收5657万元,同比增长达45%。2017年以来广州律所南沙分所从2家增加到8家,全省第一大所广信君达所、全国海商海事专业强所敬海所均在南沙设立分所,我市首家穗港合伙联营律所扎根南沙,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2018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共担任400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2300多件。穗港合伙联营所为“南沙母基金”(总规模300亿元)、“广州人工智能产业基金”(规模100亿元)等自贸区项目,香港上市公司收购、重组境内某企业(资产规模约100亿)等涉港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南沙区法律服务业在实现行业规模快速发展、涉外要素初步集聚、区域特色逐步呈现的同时,积极发挥法律保障作用为自贸区建设贡献了力量。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优势,加强与港澳全面合作,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的承载区,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求和南沙自贸区发展目标对比,当前南沙区律师业虽发展势头较好,但存在的差距仍比较大。正如代表的建议所指出的问题,目前南沙区律师行业规模偏小,大部分为中小所,专业性不强,缺乏具有知名度、影响力的规模所、品牌所,除少部分分所提供涉外、金融、国际贸易、海商海事业务外,大部分律所缺乏为自贸区建设提供高端专业化法律服务的能力,亟待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律师业加快发展。市司法局将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求,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统筹协作,大力推动适应南沙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的高水平专业化法律服务要素集聚,合力推进南沙区律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推进涉外高端律师业集聚发展。下一步将推动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大幅降低对律师业的扶持门槛。吸引更多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涉外高端律师事务所落户南沙,进驻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支持和引导中心城区具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到南沙开设分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开展联营,为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业整体竞争力。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着力提升律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重点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组织南沙律师参加涉外业务培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业务水平。三是突出靶向发力,引导专业化法律服务建设。对标对表大湾区建设对南沙的部署要求,重点培育科技、金融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新动能,有针对性地引导海商海事、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布局自贸区,加强专业法律服务产品的创新研发,精准服务保障南沙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组织南沙律所积极参加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等平台推广活动,宣传和擦亮服务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的南沙律师业特色品牌。四是拓展律师参与,推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将推动制定出台南沙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政机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明确财政经费保障,邀请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更好为南沙法治软实力和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律支持。五是深化联营试点,推进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配合省厅再次对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行办法进行修订,扩大合伙联营所的执业范围,允许以本所名义直接聘请内地律师,为合伙联营所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支持和推进澳门和广州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南沙,对接和服务南沙建设粤澳合作葡语国家产业园。六是加强市场培育,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城管执法队律师驻队工作,创新探索一园区一法律顾问和一专业市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促进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习惯和氛围。指导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工商联、商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组织律师为协会、商会等提供优惠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等服务,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建立完善企业与律师服务的对接机制,培育企业法律服务市场。七是加强平台建设,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共同提升融合发展。依托市律协南沙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市律协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专业委、互联网及高息技术专业委等委员会及港澳法律服务业的交流合作,探索打造特色合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在南沙开展各类专业业务培训、交流活动,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与港澳相衔接的法律服务。聚焦法律服务业与其他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大力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南沙法律服务整体水平,积极对接新兴产业形成南沙法律服务优势特色,在做优做强南沙法律服务生态圈的同时全力助推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司法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