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意见情况的公告

2025-08-29 14:55
来源:本网
原文链接:https://sfj.gz.gov.cn/hdjlpt/yjzj/answer/45051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5日,市司法局通过市政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3条,现将收到的意见予以公开。
序号 | 反馈意见 | 意见来源 |
1 | 对《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第六条应增加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符合公序良俗,符合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关条款。 | 网站留言 |
2 | 关于第十五条,起草单位公布征求意见稿采纳情况的,不得公布意见人的手机号,电子邮箱,身份证等具体信息,要适当屏蔽,保护公民的隐私。 |
3 | 对于没有及时延期或者废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给公民造成利益损失的,对有关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
广州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