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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意见情况的公告

2025-08-29 14: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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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sfj.gz.gov.cn/hdjlpt/yjzj/answer/45051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5日,市司法局通过市政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3条,现将收到的意见予以公开。

序号

反馈意见

意见来源

1

对《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第六条应增加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符合公序良俗,符合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关条款。

网站留言

2

关于第十五条,起草单位公布征求意见稿采纳情况的,不得公布意见人的手机号,电子邮箱,身份证等具体信息,要适当屏蔽,保护公民的隐私。

3

对于没有及时延期或者废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给公民造成利益损失的,对有关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广州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