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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集中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1-04-28 15: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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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我局近期工作安排,现定于5月7日—8日两天再次集中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仍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发证时间

       2021年5月7日—8日

      上午09:30--11:00,下午14:30--17:00

       二、发证地点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广州市连新路31号)

       三、证书发放范围

       1.  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月20日—27日第一次证书集中发放期间暂未领取的)。

       2.  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2021年初已提交申请的)。

      3.  2020年以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特殊情况至今仍未领取的和2021年前提交申请补换证的)。

       四、现场需提交材料

       1. 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3. 手机登录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查询或以截屏方式向工作人员出示4位数领证编号(补换证的除外)。

       五、其他要求

       1. 疫情期间,请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2.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请领证人员现场配合短暂摘脱口罩供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如仍无法在上述期间领取证书的,请待本次证书集中发放工作结束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致电我处另行预约时间,我处将视具体工作情况进行个别发证,预约电话:020-83324608。届时申领人仍需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领证手续。

      3.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通过“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应用”,选择“信息维护”栏目,或登录广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点击“信息维护”栏目,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信息,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首次登陆信息维护系统无需密码),后续如个人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平台更新维护个人信息。

广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