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工作 > 法考 > 法考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再次集中发放通知

2021-08-31 14:3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结合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近期工作安排,现定于9月10日(星期五)再次集中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仍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发证时间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上午09:30-11:00,下午14:30-17:00

  二、发证地点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广州市连新路31号)

  三、证书发放范围

  第一类: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8月24日—27日证书集中发放期间暂未领取的)。

  第二类:《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2020年度已提交申请的)。

  第三类:2020年度第一批次及以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各类特殊情况至今仍未领取的,包括2020年前补换发证书的)。

  四、现场需提交材料

  请注意区分不同类别领证人员具体提交材料要求不同!

  第一类领证人员——请按照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2021年8月21日在“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号及广州市司法局官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推送的《关于颁发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第二、三类领证人员——请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  

  五、注意事项

  1. 疫情期间,请佩戴好口罩,到达现场后请出示绿色粤康码(穗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如需要)并配合测量体温,一切正常方可进场。

  2. 入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和安排,领证后请及时离开。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请领证人员现场配合短暂摘脱口罩供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4. 如仍无法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的,后续可致电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20-83324608)另行预约,现场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同上。

  5.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通过“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应用”,选择“信息维护”栏目,或登录广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点击“信息维护”栏目,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信息,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首次登陆信息维护系统无需密码),后续如个人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平台更新维护个人信息。

  广州市司法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