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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广州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2020-10-21 10: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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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州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应试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防控须知适用于广州市司法局组织实施的广州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正常的应试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试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二)“粤康码”为红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试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粤康码”为红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应试人员;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已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应试人员;

  (三)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应试人员。

  五、应试人员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应试人员应从考前14天起,每天在“粤康码”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直到考试当天。考前,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

  (二)凡符合第四点任一情形的,应试人员需准备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应试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

  2.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 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试人员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按工作人员指引依次排队检测、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提前打开“粤康码”界面备查。

  六、应试人员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应试人员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进入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须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七、有关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

  (二)应试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市司法局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广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服务号。

  广州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