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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竟然吸毒 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

2018-08-10 11:33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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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小明(化名),男,1991年2月出生,户籍地为原萝岗区,居住地为黄埔区原九龙镇镇龙。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原萝岗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7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判缓刑后,按照有关规定,汤小明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于2014年1月10日在黄埔区原九龙司法所宣告入矫,矫正期限至2018年12月29日止。期间,因黄埔区与原萝岗区行政区域调整,于2015年9月合并为新黄埔区,原九龙司法所也随着镇政府建制的变化拆分为镇龙司法所和九佛司法所,汤小明归属镇龙司法所监管。2016年9月16日,汤小明因两次吸毒,违反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社区矫正部门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游手好闲惹是非 帮人打架被判刑

汤小明出生于农村,从小父母离异,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他,终日游手好闲,经常与社会闲杂无业人员出入娱乐场所,总是惹是生非。2013年5月3日,因其朋友黄小安(化名)在原萝岗区镇龙村上境大道电信局后面沙场工地内打扑克牌赌博,与湖南省籍马某、苏某、石某、钟某等一伙人产生矛盾冲突对峙,黄小安电话纠集了部分同村人员持砍刀和铁棍等到达现场增援,汤小明也应声而到“挺身而出”。后因黄小安、汤小明等人持刀棍对上述湖南籍人员进行殴打,致对方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于同年7月19日,汤小明等人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最终被人民法院定罪判刑。

社区服刑不珍惜 吸毒致幻打老婆

2014年初,已在社区服刑的汤小明与隔壁乡镇的女子曾小香成了婚,现有一个不足4岁的儿子;汤小明婚后与父亲汤大明(化名)、两个弟弟汤二明(化名)、汤三明(化名)同住,主要的社会关系也都是在原九龙镇当地务工或者务农的亲戚朋友,一家人本该乐也融融。在接受社区矫正后的前两年,汤小明也基本能遵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016年6月1日中午14时,镇龙司法所接到紧急求助电话:社区服刑人员汤小明的父亲汤大明急冲冲地求救说,汤小明在家中和老婆发生激烈吵架,对其老婆大打出手,希望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到场进行劝架,并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司法所接报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汤小明家中调查了解情况,稳控事态发展。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汤小明家中后,未见汤小明本人在家中,于是向其父汤大明了解情况。据其父反映,汤小明经常和社会闲杂人员混搭,与以前的同案犯吴小威(化名)接触较多,经常一起出去玩耍,两人都有吸食毒品的行为。当天汤小明疑似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导致夫妻双方因家庭锁碎事发生争吵,汤小明随即便对其老婆大打出手,并用双手掐住其老婆脖颈,致使矛盾升级,其老婆忍受不了汤小明的暴力行为便打电话报警求助,汤小明被派出所民警带走了。

训诫教育给机会 重点管理促转变

汤小明吸毒致幻打人事件发生后,镇龙司法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一是主动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将汤小明回到家中后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积极做好跟踪管理并要求家属配合做好其管理教育工作;二是向镇综合维稳中心汇报汤小明存在吸食毒品的问题以及案件的处理情况,建议加强各村居的禁毒宣传活动,加强各村居禁毒管控,及时处理苗头,防患于未然;三是将汤小明列为社矫重点管理对象,训诫要求他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并给予扣5分和书面警告处分一次;四是严正告知汤小明本人及其家人,如果再发生汤小明吸食毒品,司法所将严格执法,提请收监。

与此同时,司法所也制定了一整套对应的帮教措施:一是鼓励引导,树立正确观念。针对汤小明获刑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自卑心理和挫折感,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与他交流谈心,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对其实施心理矫正,劝说戒毒的好处和吸毒的危害,并通过其家人、村委会工作人员、社工等矫正小组成员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管教,引导其深刻悔罪、积极接受矫正、服从管理并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念。二是积极介入,挽救其婚姻家庭。据汤小明称,他与妻子婚姻生活不和谐,多次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有想分居离婚的想法,对婚姻家庭生活感到失落,因此才吸食毒品、打骂妻子发泄不满。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和驻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主动上门调解,了解汤小明与妻子的夫妻感情、家庭生活等方面情况,从法律角度向他们解释相关规定,并与他们交流谈心,最终成功挽救了两人的婚姻家庭,同时增强了夫妻俩共同积极面对生活中各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宽严相济,主动排忧解难。针对汤小明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的状态,镇龙司法所主动联系辖区内镇龙片区的就业社工辅导服务站,对汤小明进行就业培训和工作指引,先后推荐他去应聘原九龙镇、永和街的企业公司,为他“量身定做”找到一份满意的技术类工作。

经过多方的矫治教育和帮助帮扶,一段时间内,汤小明似乎远离了损友也远离了毒品,各方面表现都比较好,能够准时到司法所报到,参加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自己也表示一定不会再染指毒品。

再次吸毒被拘留 撤销缓刑被收监

然而,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只要沾上毒品,他的人生似乎就注定走上一条不归路。2016年8月10日,镇龙司法所再次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汤小明因参与吸毒被拘留。

考虑到吸毒人员对社会的危害,特别是吸食冰毒的人,吸食后经常产生幻觉,很容易导致犯罪。汤小明第二次因吸毒被拘留后,为了挽救其本人及家庭,为了确保社会的平安,为了警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镇龙司法所立刻上报黄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建议对汤小明给予提请撤销缓刑处置。黄埔区司法局及时组织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相关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案情,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汤小明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

2016年9月16日,黄埔区人民法院对汤小明裁定撤销缓刑并发出收监执行通知书,汤小明随即被镇龙派出所押送到看守所羁押并移送监狱执行其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此时此刻的汤小明后悔已晚,老父和妻儿也痛心无奈,只能寄望他在监狱好好改造,早日戒除毒瘾。

(黄埔区司法局 镇龙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