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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司法局新市司法所真情体恤帮扶重疾社区服刑人员
白云区司法局新市司法所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伍某,因犯抢劫、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他在服刑期间不幸患上了脑颅胶质瘤继发性癫痫,于2012年4月经执法机关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伍某实行不定期保外就医,监狱不再办理续保,直至2018年10月7日刑期满为止。
伍某成为新市司法所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登门了解其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子女学业情况以及经济收入等各方面情况。因为伍某对自己之前的犯罪十分懊悔,所以非常配合司法所对其的监管矫治,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如按时电话报到、当面报到、递交思想汇报等。经过一段时间监管和帮教,司法所得知:伍某判刑后,妻子离婚,房产归其妻子所有,伍某净身出户,上初中的女儿由妻子抚养。
由于伍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癫痫不时发作,且频率很高,丧失工作能力,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计和医药费均由在老家台山市农村七十多岁的老父亲照顾和负担。为了在户口所在地新市街接受社区矫正和就医治疗,父子又不得不在城中村租住仅10平方米的房子相依为命。为使伍某接受到真正的矫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关心和人性化管理,司法所在每年的传统节日都特意送去副食品等帮扶物。根据伍某的身体状况和病情,按照规定为其申请免除集中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的帮扶和人性化管理感化着伍某,尽管免除了他的集中学习,但每次的教育学习他都没有放弃。
今年7月,伍某因头晕头痛严重而入院治疗,经诊断为大脑胶质瘤复发所致,不得不进行开颅切除术,且术后需要继续放疗。因伍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这次住院除医保报销部分医药费外,个人要承担3万多元,无疑是雪上加霜。司法所得知伍某的情况后,掬出真情努力帮助他渡过难关。积极通过区司法局为其申请经济困难补助金3000元,又通过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新市街民政部门为其成功申请低保。由于伍某手术后,经常失忆,语言表达不清,无法提供办理低保手续的相关资料,司法所主动联系居委会上门服务。
8月,伍某的父亲从医生处得知,伍某病情十分严重,随时有性命之虞。老人家怕刺激到儿子,步履维艰地走进司法所,一脸老泪纵横,痛心地告诉工作人员:“什么低保、救济对我来讲都没任何意义了,我只希望他能回台山老家接受社区矫正,既能得到廉价有效的治疗,减轻生活成本,又能和我老伴一起照顾他,也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和家人团聚。”
为圆伍某及其老父的夙愿,司法所一方面向区司法局报告,希望通过市司法局、省司法厅协调台山市司法局,视伍某的特殊情况给予办理异地接收托管手续;另一方面通过伍某父亲提供的电话,拨通当地的村党支部书记的电话与之沟通,把伍某的基本情况和困难通过传真的方式发给村支书,请他向当地司法局通报情况,希望能采取特事特办,让伍某回祖籍地接收社区矫正。
经过新市司法所的不懈努力,终于在9月底,帮助伍某顺利完成了变更居住地手续,返回台山市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临行前夕,父子两人齐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深情告别,一边鞠躬一边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感慨万分地说:“谢谢司法行政工作者这几年的帮助,帮我们全家解决了大难题。”
(市局社区矫正工作处 白云区司法局新市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