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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定》的解读
由广州市司法局负责调研、论证、修改的《广州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已于2020年7月23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广州市司法局在2003年曾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了《广州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定》,之后经过多次修订,本次出台的《工作规定》是以市政府名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约束力、权威性更强。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及其他省会城市中,广州市是制定此类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首座城市,充分体现了广州市司法局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
《工作规定》共计20条,依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就业培训和教育帮扶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工作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充分保障;明确了监狱、看守所、镇(街)安置帮教部门在衔接刑满释放人员过程中的详细职责,确保他们有人管、管到位,防止脱管漏管;要求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住房保障等部门要协同实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工作规定》还秉持对刑满释放人员不歧视、不放弃的理念,明确规定了他们回归社会后享有的权利和优惠政策,完善了对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措施。
《工作规定》是探索超大型城市社会治理改革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有利于提升公众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工作规定》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广州国际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助推广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