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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显成效 真情帮扶解民忧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广州市增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上级统一部署,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安置帮教对象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心系群众、为民服务的使命担当。
一、倾情帮扶民生,解决户口难题
徐某权,2019年12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多,在清远监狱服刑,2021年2月刑满释放。徐某权于2001年2月出生在新塘镇某医院。其母亲廖某吸毒,认识了某吸毒人员后未婚怀孕,在新塘镇某医院生产后,未办理徐某权的出生证明就偷偷出院回家,导致产后中风而亡。徐某权因家庭问题一直未办理入户手续,无法依法享受正常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解决徐某权入户问题,新塘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向民政、计生、公安、公证等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查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广州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及时向辖区公安机关发函,请求支持解决徐某权的户籍登记问题,并告知其带齐资料到增城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当面沟通。通过多方详细了解,公安部门要求补充对徐某权本人、家人(养育人)、村社干部等证人的调查情况,核实其情况(出生的医院档案、读书和生母基本情况)。
2021年4月,新塘司法所通过区卫健局调查核实到徐某权出生的新塘镇某医院十多年前改制,后因违规经营,在2019年被区卫健局吊销了营业执照。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派出所民警继续前往成立该医院的部门调查其生母当年住院生产的有关资料证据时,被告知该医院改制后,所有档案均销毁没有保留。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属地派出所、广东省某医院、徐某权曾就读的小学和中学等单位调查核实其出生地、生母情况、就读学校及他是否属于被拐卖等情况,先后找了能证明徐某权身份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作了7份调查笔录。
经过多方的不懈努力和调查核实,徐某权的身份终被区公安局办证中心研究确定,符合入户审批条件并按政策规定落户新塘镇集体户口。
二、落实无缝衔接,再次重获新生
6月9日,荔城司法所收到江苏省苏州监狱寄来的《刑满释放通知书》,得知增城区户籍临释人员刘某(重点帮教对象)将于6月15日刑满释放。荔城司法所收到监狱材料后及时联系刘某家属告知刘某释放事宜,且主动作为,积极与江苏省苏州监狱的干警沟通协调衔接,立即开展衔接帮教工作,制定了无缝衔接、妥善安置、临时救济、跟踪帮教等具体工作措施。当时正处于广州防控新冠疫情最严密的阶段,荔城司法所经与监狱多次沟通后决定,在其刑满释放之日由江苏省苏州监狱将其送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由司法所负责将其从机场接回,家属到司法所进行衔接。
司法所将刘某接回后,工作人员立即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报到工作:一是告知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政策内容并签订《帮教协议书》;二是进行初次帮教谈话,详细了解个人信息、家庭基本情况等,完成建档工作;三是告知其广州市目前疫情情况及当前需遵守的防疫规定,鼓励其遵纪守法,尽快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同时,帮助刘某注册开通微信和获取穗康码信息,并督促其在补办身份证后立即到就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随后,刘某家属来到司法所。刘某与亲人久别重逢,十分激动,再三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表示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今后一定会痛改前非,遵纪守法,好好工作,珍惜新的生活,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增城区司法局帮助“三无”刑释人员徐某权解决入户难题,落实无缝衔接、使刑释人员刘某再次重获新生,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怀和帮助,也让服刑人员在走出监狱的那一刻起就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更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立足岗位职责,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精神。
(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公安民警带徐某权到增城刑警大队做DNA和指纹比对进行打拐排查)
(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公安民警带徐某权到增城刑警大队做DNA和指纹比对进行打拐排查)
(在广州白云机场顺利衔接刑满释放人员刘某)
(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增城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