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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广州涉外律师到2025年将超2500人
9月30日上午,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
广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祥平就记者提出的问题,结合广州未来五年在推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升行业国际化水平等方面的重大举措进行了发布。
谭祥平介绍,律师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广州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指示要求,对标先进,开拓创新,全面推动《广州律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落地见效,加快涉外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广州打造成为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律师执业最具幸福感城市,为推动广州国家中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建设,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更大贡献,再创广州作为千年商都的辉煌。
强化涉外法律人才储备。建立并更新广州涉外律师人才库、港澳专家律师库和境外专家律师库,加强对现有涉外法律人才资源的整合。在涉外案件或项目中推荐更多的涉外律师人才参与有关案件或项目的工作,在实践中锻炼能力积累经验。积极开展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到2025年,广州执业律师总人数达到25000人,其中涉外律师超过2500人。
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协助推进广东涉外律师学院建设,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打造其成为立足广州、辐射大湾区、影响全国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完善与境内外高等院校和知名培训机构合作机制,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选派涉外律师赴海外知名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律师事务所开展涉外法律培训与实习。到2025年,广州涉外律师事务所达到300家。
加强涉外法律业务交流。加强与港澳及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鼓励广州律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律师联盟(BRILA)、国际律师协会(IBA)、国际律师联盟(UIA)、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等国际律师组织的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建立区域律师业务协作新机制。在CEPA框架下,建立区际律师事务所平行合作机制,加强广州与港澳律师行业协会互联互通,推动跨法域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通过构建联盟、设立分所等多种方式切实推进三地律师合作与交流。推动建立律师参与三地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成果互认机制,相互为各地律师提供培训交流的参与机会和执业便利。加强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建设,推动放宽联营所市场服务业务范围,提升联营事务所市场占有率和发展活力。
支持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工作。配合落实《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出台有关支持措施,积极引进获得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到广州执业并提供保障,促进大湾区三地律师融合发展,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
鼓励律师事务所“走出去”。通过采取牵线搭桥、重点推介等措施,为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创造条件。充分运用、依托企业建设运营的境外产业园区、海外商会、海外投资项目等平台,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主动对接“走出去”企业,促进需求对接,实现法律服务“走出去”,为企业保驾护航。到2025年,广州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建立分支和合作机构达到50家。
积极服务政府涉外项目。加大开发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力度,为政府采购项目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供给,促成在国际贸易、建设工程、外包服务、国有大型企业境外投融资等项目中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降低涉外项目法律风险,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实现防范境外国有资产流失与促进境外国有资产拓展双赢局面。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建设,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建设多功能“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产品展示平台,建立联盟会员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将“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建设成为立足全省、影响全国、辐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平台。加强与港澳和境外商事调解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逐步实现调解员互认,探索联合调解机制,积极参与打造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之都。建立域外法查明知识数据库,发挥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将广州建设成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高地。
来源 | 市司法局律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