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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三年办理11万件!
11月9日上午,市司法局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就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在会上就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介绍,并发布“广州市刑事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和“广州市2019年爱心法律援助人员”。
据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以“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突破口和重点,围绕“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紧抓机遇,结合实际,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在全覆盖试点中适用阶段,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免经济困难申报对象范围,实现法律援助申请、法定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通知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多种形式的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构建立体的、全方位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从有人辩护到有效辩护,实现权益保障实质化,切实发挥刑事辩护在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
2017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至2020年10月31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11817件,其中刑事辩护30775件、法律帮助81042件,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何友汉介绍,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主要有以下创新亮点:
一是提高辩护率,全国率先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7年10月31日,市司法局、市法院联合发布《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全面部署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全覆盖实施细则,率先具体落实最高法、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城市。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没有委托律师的被告人均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或法律帮助,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检察院、法院办理的过半数已办结的刑事案件均有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提高近七成。
二是畅通全流程,全国率先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在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到申诉、再审阶段全流程的法律援助全覆盖。2019年4月,市司法局积极推动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其中明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无门槛。
三是落实法律帮助权,全国率先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实质化。2020年3月26日,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全面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施细则》,规定办案机关应当保障值班律师的阅卷、会见的权利。市司法局为落实该认罪认罚实施细则,于2020年6月12日印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值班律师办理法律帮助案件工作规范(试行)》,对值班律师办理法律帮助案件的职责、程序加以明确,要求值班律师正确履行职责,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确保法律帮助的有效性。据统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率近九成。
四是完善配套机制,确保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保证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实质、有效的法律帮助。充实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并建立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全市调配机制。目前,全市有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2846人,占全市专职律师总数的19.2%,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占75%,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占34%。完善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法律援助机构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强化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入库审核、岗前培训、业务特长匹配、摇珠指派和特殊指派相结合、专家业务指导、建立电子档案和数据库、案件质量评估等工作措施,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监管,极大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
据悉,此次发布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对严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供法律援助案》等10件“广州市刑事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是从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评选推荐的60篇案例中,经专家严格评审后最终确定,是近三年来开展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的优秀案例,有的还被司法部列入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并在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刊登。
会上,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潘美玉律师等20名同志荣获“广州市2019年爱心法律援助人员”称号。自2013年开始,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与广州市律师协会每年共同评选表彰上一年度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办案效果优良的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迄今,126位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已获评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人员”称号。
稿件来源 | 市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