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市司法局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10月19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传达学习省委常委(扩大)会、市委常委(扩大)会精神,研究局党委贯彻落实意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荣辉主持会议,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一级调研员(市管)、副局级干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地。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全覆盖学习培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要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大局出发,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中体现广州担当、寻找广州机会、展现广州风采,为广州建设法治中国标杆城市、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贡献力量。 一是准确把握大势,找准定位起而行之。要准确理解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把握本质、抓住要害,强化工作协调和系统联动,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顺势而为,真抓实干。 二是加强统筹谋划,在法治建设上实现新跨越。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法治广州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出台法治宣传、政府规章、公共法律服务等专项规划。 三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立法工作新突破。要把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和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加强制度创新,提出符合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在区域合作、营商环境、对外投资领域创新试点。 四是加强改革创新,完成公证和复议体制改革。一体推进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探索公证行业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激活行业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市区两级行政复议办公室集中行使本级政府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继续强化法治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六是强化法治支持,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全市重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加强基层矛盾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发挥律师作用,为“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七是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动学习借鉴深圳综合改革、海南自贸港建设经验,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优化广州营商环境机制,实现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常态化,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 八是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建立健全干部队伍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稿件来源 | 市司法局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