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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获表决通过 加强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源头防范
3月31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提案的《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代表市政府就立法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条例》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建立禁止猎捕、养殖、交易、运输、食用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健全执法协作,推动社会共治,强化惩处打击力度,是从源头上降低来自野生动物的疫病传播风险、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撰稿:立法二处 张丽琴;图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