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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相关服务事项办理时间和方式的通告

2020-02-01 11:4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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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州市司法局就调整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间和方式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日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市禁毒教育馆、广州市各公证处、各司法鉴定机构等继续暂停对外服务,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开展对外服务。如遇上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安排,将对服务时间进行调整并通告。

  二、相关服务办理指引

  对于非紧急性的服务事项,建议暂缓前往上述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对于办理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业务,建议尽量改用电话咨询、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等方式获取服务。

  (一)信访事项办理指引。根据国家、省、市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我局暂时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另行通告。咨询电话:020-83100380,信访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信访办公室收。网上信访请登录广州市司法局网站首页,点击“政民互动”栏目下“局长信箱”可提交信件,地址:https://sfj.gz.gov.cn/index2.html。

  (二)行政复议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83555988,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复议,法律效力与现场申请相同。因门户网站升级改造,网络申请入口暂停,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行政复议事项的特殊安排:

  1.申请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隔离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无需担心申请权受影响。

  2.对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被申请单位等进行沟通,就是否需要对案件进行延期、中止处理进行商讨,请予配合支持。

  (三)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83562631,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收,邮政编码:510030。网上办理请搜索“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法律援助预申请”。

  原有预约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当面申请法律援助的,办理时间和方式将进行调整,具体安排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与相关当事人逐一联系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传递等方式提供服务。

  (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83100130,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行政审批组)收。网上办理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并登陆,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申请材料。

  (五)人民调解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83100335,查询我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请登录广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api.gzsfj.gov.cn/falvfuwu/renmintiaojie/tjxinxichaxun/)。线上申请调解,请使用微信小程序“羊城慧调解”。

  (六)社区矫正事项办理指引。社区矫正中心办理接收社区矫正登记、宣告、远程会见等相关事项的,时间和方式将由各区社区矫正中心与社区矫正对象、远程会见亲属逐一确定。疫情缓解之前不组织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七)公证及司法鉴定事项办理指引。需要办理公证及司法鉴定业务的群众,请登录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sfj.gz.gov.cn/)或者广州司法鉴定网(http://www.gzsfjd.cn/judicature_gzsfjd/resource/html/index.html#/)查询办理。

  三、注意事项

  2020年2月3日起,急需现场办理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的群众,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务必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到现场办理各项业务的群众,请务必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对没有佩戴口罩和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现场办理业务。

  (二)提前预约服务,节省办理时间。能够通过电话、线上预约办理的服务事项,请提前利用各服务机构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网上办证大厅等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预约,了解办理事项相关情况和所需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减少在现场等待逗留的时间。

  (三)自觉遵守秩序,有序办理业务。如服务机构出现较多办事群众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请您遵守秩序,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

  特此通告。

  广州市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

  线上服务渠道

  一、网络平台

  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https://gd.12348.gov.cn

  二、语音平台

  广东法律服务网语音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三、微信公众号

广东掌上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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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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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官方网站

  广州市司法局:https://sfj.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