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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管理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花都区实施的决定(草案)》意见的公告

2024-02-09 12: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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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huadu.gov.cn/hdjlpt/yjzj/answer/3456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支持花都区打造广州北部增长极,我区起草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管理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花都区实施的决定(草案)》。为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提高公众参与的针对性和效果,提升立法质量,现依据《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

公众可以重点对征求意见稿以下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稳妥地做好事权事项委托下放衔接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事项接得住、接得对、接得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加强区承接部门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为承接市级事项实施工作提供完善的保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依法做好事项具体实施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征求意见稿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1号广州市花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邮政编码:510800,联系电话:86818337。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管理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花都区实施的决定(草案)》意见建议”。

(二)网上反馈:直接在本页面下反馈。

三、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3月9日。

四、公众意见的处理

我区将在征求意见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众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管理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花都区实施的决定(草案).doc

附件2.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管理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市花都区实施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43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