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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来了!这些新规事关你的工资、纳税、网购……速看!
2021-11-05 16:59
来源:人民网、南方+客户端、广东教育、广东发布、羊城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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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起,一批新法新规将陆续施行,涉及交通出行、个人信息保护、二手住宅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小微企业缓缴税等等,哪一项对你生活影响最大?

  广东新规

  01、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需定期注册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办法指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经广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教师完成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图解《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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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广东高考11月1日开始报名

  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0日。考生报名包含系统注册、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共3个步骤,其中系统注册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1月1日-10日,确认报名时间:11月6日-10日。

  03、广东高速限时禁行危险货物运输车

  自2021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此外,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04、多地二手住宅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调整为1%

  珠海市税务局、东莞市税务局、肇庆市税务局、江门市税务局、揭阳市税务局分别发布公告称:11月1日起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全国性新规

  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具体来看,针对“大数据杀熟”,该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0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11月起可缓缴税款

  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自11月1日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税款,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具体措施包括: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03、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差异化存储规则,连续2年未发生欠薪的,新项目存储比例降50%;3年未欠免于存储。前2年内有欠薪的,存储比例增加50%以上;被纳入欠薪“黑名单”的,增加100%以上。同时,明确工资保证金只能用于清偿欠薪,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无故查封、冻结或划拨。

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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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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