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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律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

2020-12-03 17: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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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司法局律管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处、各公职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单位: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评价指标数据统计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报送2020年度《律师工作统计报表》通知如下:

       一、表中涉及的数据统计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单位请于12月4日(本周五)前填报。区司法局汇总上报时间为12月8日前。

       二、本次律师工作数据统计继续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填报电子报表,不需打印上交纸质报表,填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三、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业务统计报表是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全部内容如实填写,及时上报,防止虚报、漏报和不报的现象发生。

       四、各区司法局律管部门按照填报操作指引,在审批网上对区属所的报表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填报不合格的要退回律所修改重报,最后生成年报总表上报市局。

  特此通知。

       附件:《律师工作统计表》填报操作指引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