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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4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出台,年内共审议13件政府规章

2024-03-20 14: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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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202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本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共包含39件立法项目,其中年内审议项目13件、适时审议项目6件、调研项目6件、机动项目3件、立法后评估项目11件。主要亮点如下:

  首次将立法后评估项目纳入规章计划

  立法后评估是指规章组织实施单位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政府规章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作为立法工作的一部分,将立法后评估项目纳入规章制定计划有利于增加计划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同时,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第三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规章执法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案件数据、配套措施制定、实施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内容,体现了执法与立法相融合,有利于增强立法的可执行性,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落实《南沙方案》和《南沙条例》,制定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人士执业实施办法

  办法拟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工程建设、医疗卫生与知识产权三方面的机构、专业人士在广州市南沙区便捷有序提供服务,发挥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功能。一是创新工作模式,促进香港优秀建筑人才参与南沙自贸区开发建设;二是为包括港澳人士在内的、在本区接受医疗服务的居民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三是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高地,给予港澳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与服务机构多方面政策保障和扶持。

  规范水上交通管理,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市水运资源丰富,行政区域水域环境复杂多样,港航经济发展迅猛,涉客船舶、危险品船、集装箱船等各类船舶云集,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的压力与日俱增。同时水上民俗活动、水上体育赛事等活动增多,海洋旅游产业迅速发展。规定拟从水上交通安全、新兴产业发展、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方面规范我市综合性水上交通管理,提升我市海洋治理能力,推动大湾区内航运服务资源跨境跨区域整合,促进水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办法拟将以落实各主体质量责任为重点,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前期勘察设计、材料进场、施工、检测、竣工等环节的行为规范。重点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完善消防、人防、房建融合监管制度,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制度等,从而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广州市建筑业良好发展。

  关注民生热点,不断完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立法

  加装电梯项目对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考虑到《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列入法规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为充分做好规章与法规的衔接,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列为适时审议项目,在本年度内灵活安排审议时间,待法规出台后再在法规的基础上细化研究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住宅宜居水平。


广州市202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一、年内审议项目(13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起草单位

报司法局

审查时间

报市政府

审议时间

备注

1

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送审

2024年2月

制定,需经市委审定的重要规章项目。

原为2023年年内审议项目,因其内容须与《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相衔接,经市政府同意暂缓至2024年进行审议。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管理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决定

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2024年5月

制定

3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管理职权事项调整由花都区实施的决定

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

2024年6月

制定

4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

2024年9月

制定

5

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

2024年8月

制定

6

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人士执业实施办法

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

2024年10月

制定,需经市委审定的重要规章项目。

7

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海事局、市司法局

2024年7月

2024年11月

制定

8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

2024年9月

修订

9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

2024年12月

修订

10

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

市司法局

2024年1月

2024年2月

废止

11

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

2024年6月

废止

12

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

2024年6月

废止

13

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

市水务局

2024年3月

2024年6月

废止


二、适时审议项目(6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起草单位

备注

1

广州市本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

制定

2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制定

3

广州市公共数据管理规定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制定

4

广州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从化区人民政府

制定

5

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修订

6

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修订


三、调研项目(6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起草单位

备注

1

广州市物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规定

市公安局

制定

2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办法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制定

3

广州市南越国遗迹保护规定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修订

4

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修订

5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市民政局

修订

6

广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

市政府地方志办

修订


四、机动项目(3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起草单位

备注

1

《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配套项目

市司法局及相关单位

机动项目

2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政府规章

市司法局及相关单位

机动项目

3

根据国家、省要求清理的政府规章

市司法局及相关单位

机动项目


五、立法后评估项目(11件)

序号

政府规章名称

组织实施单位

政府令号及施行日期

评估方式

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自2010年9月15日起施行

委托评估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自2013年1月15日起施行

委托评估

3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自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

委托评估

4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自2017年12月29日起施行

委托评估

5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委托评估

6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委托评估

7

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第二次修订

委托评估

8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市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修订

委托评估/自行评估

9

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修订

委托评估

10

广州市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市水务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委托评估

11

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23年第1号,自2003年1月10日起施行

委托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