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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入开展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

2020-10-12 17: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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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作出的重大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做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是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发挥辩护实质作用的重要举措。广州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全面、深入开展“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保障司法人权,维护司法公正。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为刑事全覆盖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20662件,提供法律帮助27148人/次,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全国率先落实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2017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广东成为第一批试点地区。

  2017年10月31日,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部署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全覆盖实施细则、率先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城市。

  2018年11月29日,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在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讲话中对广州市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广州市率先出台《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司法局与人民法院双向联络工作机制,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协调,畅通文书交换、定期会商,及时沟通交流、反馈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全国率先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

  广州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在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到申诉、再审阶段全流程的法律援助全覆盖。2019年4月,广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修订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其中明确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零门槛,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的法律援助全覆盖。

  全国率先推进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实质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新修订时,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正式纳入刑事诉讼制度。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存在的律师辩护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法律帮助“走过场”的问题,广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结合“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全面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施细则》,并在2020年6月专门制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值班律师办理法律帮助案件工作规范(试行)》,突破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仅见证签署具结书的做法,要求广州市各法援机构派出的值班律师应当在完成会见、阅卷、提交法律意见后方可见证具结书签署,在审查起诉阶段必须提供实质的、有效的法律帮助。

  完善刑事法援经费保障机制

  针对刑事法律援助全流程全覆盖后,案件数量及相应经费将大幅攀升的预期,广州市司法局谋划在先、行动在前,多次与市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详细研商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问题,获得大力支持。同时指导各区司法局向当地财政部门及时通报全覆盖工作的情况,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2019年推动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也以政府规章明确法律援助事项经费实行据实支付和结算。政府财政保障之外,为鼓励律师承办偏远地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还指导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资助项目”,拓展渠道筹措资金,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路径和方式。

稿件来源 | 市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