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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法援用心用情用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受援人向“广州12345热线”致电表扬感谢

2024-02-28 16: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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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扬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向我提供了法律援助,并且获得胜诉,帮助维护应得的权益;赵丰章律师非常负责任、非常细心......再次表示感谢。”林女士在广州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两封表扬工单中朴实的言语,道出了一名深陷法律纠纷的老百姓在法律援助中感受到的温暖和满意。

  2021年3月,林某入职诚A公司,并在诚A公司安排下与诚B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林某即在诚A公司或所辖项目所在地工作,接受日常的考勤管理。2022年4月,诚A公司以诚B公司的名义和林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两家公司均在解除协议上盖章。

  因诚A公司、诚B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款项,林某于2022年11月向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两家公司连带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公司方面未参与庭审。经审理,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支持了林某的大部分诉求,裁决两家公司一次性支付林某工资3.6万余元和经济补偿金1.2万余元。诚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并起诉至天河区人民法院。仲裁赢了却又要对簿公堂,不巧因病入院治疗中的林某甚是着急,便委托妹妹林女士到天河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指派赵丰章律师承办林女士法律援助案件。赵丰章律师在办理委托手续时了解到,林女士想以家属代理人的身份一同参与庭审,便帮助完善相关手续连同证据材料及时提交法院,并及时与林女士开展庭前谈话、庭审流程的辅导,以及就应诉、答辩、辩论等环节做好准备,庭审过程十分顺利。

  针对诚A公司的一审主张:不存与诚B公司混同用工。基于诚B公司的合作或是委托进行才对林某进行考勤管理、虽在解除协议上盖章但无需承担支付责任。承办律师结合劳动关系认定相关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在一审诉讼中反驳:从事实上抓住诚A公司就是林某的用人单位,且没有受诚B公司委托的证据漏洞。基于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从法律依据上阐述两公司混同用工的实质。

  2023年9月26日,一审法院裁决驳回诚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仲裁阶段决定。

  每一个法援案件,不仅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对每一个深陷法律纠纷、愁眉不展的当事人来说,更是及时雨、雪中炭。天河区司法局用心用情用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仅2023年,依法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873件,大厅咨询达6442人次,收到感谢信5封,获赠锦旗8面。

  (天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