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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社区矫正摆渡人 让迷途者重获新生
入矫是起航,解矫是到岸。社区矫正工作者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摆渡人,往返在长河两岸,帮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平稳、顺利地度过社区矫正期,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一、“感谢司法所给我提供用武之地”
梁晓华(化名),居住在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自小家庭条件优渥的他,有着国外留学的经历,但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与朋友合作经营的时候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初来司法所当面报到,以品学兼优自居的梁晓华无法接受自己竟成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为此,他失落地将自己封闭起来,拒绝与外界接触。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引导,梁晓华逐渐地接受了身份的转变,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主动用行动回报社会。
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尽快修复社会关系,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城郊司法所积极挖掘各方社会资源,成功链接城郊街社工服务站,探索完善“社区矫正+义工”模式,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工站的公益活动,成功组建增收帮扶服务队、城郊热线爱心队、居家安全改造队、学雷锋值岗队等4支稳定的社区矫正义工队伍。
自从有了“义工”的身份后,梁晓华人生观有了质的变化。2022年11月,社工站对外发布一则服务需求:辖区向阳村某低保家庭急需水电工上门服务。梁晓华看到该消息后,主动请缨,自掏腰包购买材料,并把自家公司的工程队直接拉到现场,不仅把水电管网问题解决,还把屋子内外收拾整齐、焕然一新。
渐渐热爱上“义工”的身份后,梁晓华对身边的大小事也更加留意,当他发现住所附近的老旧楼宇没有楼梯扶手时,一个新的想法又开始萌生——为旺城片区楼宇免费加装扶手。目前,他正在积极征求住户意见。
有时候,梁晓华还带着家人一起做义工,购买一些营养品去到敬老院献爱心。他说道:“参加义工令我的生活更有意义,感谢司法所和社工站给我提供这么好的平台!”在每月的思想汇报里,梁晓华也会把自己做义工的感想记录下来。
二、“社区矫正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识”
“之前自己的法律意识是多么的薄弱,从而导致在不知不觉间犯罪。经过社区矫正后,我都可以跟亲朋好友宣传法律知识了。”社区矫正对象洪虹(化名)感叹道。原来,洪虹在跟众人分享自身的经历。洪虹家住在城郊街,平时都在雇主家中当住家保姆。2013年,她接触到了一家叫做“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被该公司的宣传广告所吸引,该公司的人员不停向其推销,抵挡不住诱惑的洪虹成为该公司的层级会员。直到2020年7月,当警察的手铐铐在她双手上时,洪虹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犯罪了。最终,洪虹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名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成为了城郊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在矫正期间,洪虹生怕自己再犯错误,因此牢固记住了司法所工作人员说的每一项监督管理要求,准时打电话报告行踪、按时当面报到并提交思想汇报,积极接受教育矫正和参加公益活动。
受司法所每个月上旬组织的法治讲座影响,洪虹的法律意识逐步提升。“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我明白了原来女性在怀孕及分娩后一年内都不可以被离婚;在禁毒法治宣传中我才知道原来新型毒品隐秘性这么高,一定要提醒家中小孩注意远离;在民间借贷法治讲座上,律师告诉我们原来法律不保护高利息借款等等,每一次的法治讲座我都会认真做好笔记,回家后反复学习,在社工站值班整理图书的时候,我都会翻翻书架上的法律书籍。”洪虹激动地分享心得体会。
经过长期探索,城郊司法所通过整合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了“法律顾问+社区矫正”模式,每月开展社区矫正法治教育大讲堂活动,邀请村(社区)法律顾问前来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授课,主题贴合生活、贴近实际,小学堂大学问,不仅提高矫正效果实现管治共赢,也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再违法犯罪的风险。
(从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