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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双100%”

2021-01-25 10:51
来源:黄埔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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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埔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秉承“有件必备”的原则,不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的监督力度,实现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双100%”。

       一、完善文件制定审查机制。从制定主体、审查范围、送审程序、审查标准等方面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确保应审必审。

       二、健全文件备案监督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对制定机关报送文件材料备案情况和文件清理存在漏报问题等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备,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三、规范文件材料备案机制。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规范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材料报备的格式,及时上传至省人大备案信息平台,严格做好向市司法局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材料的工作,长期推行文件材料备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