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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司法局运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助力法院进行案件审理

2020-09-10 17:22
来源:花都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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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广州市女子强制戒毒所(以下简称“市女子所”)实行封闭管理,暂缓现场会见。花都区社区矫正对象林某(女)因吸毒被抓,正在女子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因此也被花都区司法局依法提起撤缓。为确保司法审判程序的合法性,也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辩权,2020年9月8日,花都区司法局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协助花都区人民法院对林某撤缓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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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对象林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矫正期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21年10月23日止。社区矫正期间,林某存在吸毒现象,并且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已无法戒除毒瘾,因此,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于2020年8月5日对林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自2020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4日)的决定。林某随即被送往市女子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2020年8月12日,花都区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向花都区人民法院提出对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撤销缓刑的建议。但受疫情影响,市女子所实行封闭管理,暂缓现场会见。为保证身处戒毒所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辩权,确保法院审判程序的合法性,花都区司法局建议区法院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处函请协调市女子所特别安排视频审理。市局社矫处接到函件后,联系了市女子所、花都区司法局、花都区人民法院,最终确定于2020年9月8日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林某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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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视频审理的顺利进行,花都区司法局与花都区人民法院和市女子所保持联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对面是林某吗?我们是花都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现在有几个问题要问一下……” 远程视频会见室内,区人民法院对林某的审理正常进行。会见室外,区司法局的技术人员随时待命,确保视频会见系统稳定运行。最后,花都区司法局顺利协助花都区人民法院完成对林某的远程视频审案。

  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助力法院进行审案,既有效保障了在疫情期间刑事审判的时效性和程序合法性,又节约了司法成本,保障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追究。(花都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