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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司法局依法为社区矫正对象摘除电子定位装置

2020-07-07 11:15
来源:花都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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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法》对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等作出了专门规定,明确规定不符合特定情形的社区矫正对象不再应用电子定位手环监管。近日,花都区司法局组织辖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确保电子定位监管方式调整“无缝衔接”,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电子定位监管和信息化核查工作。

  6月29至30日,花都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分批举行了电子定位装置摘除仪式,依法为社区矫正对象摘除了电子定位腕带。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告知其接受信息化核查和电子定位监管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要求其签署严格遵守规定保证书。

  截至6月30日,花都区305名不符合特定情形的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装置已全部摘除完毕。下一步,花都区司法局将加强手机微信定位、视频通话等信息化核查措施,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全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花都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