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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3-08-10 15: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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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梁敏莹:

  本机关收到你提交的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查,你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收回梁敏莹已取得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证号:31901082100001,流水号:0075696。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受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司法厅(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电话86359857)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政府各部门被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建议你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司法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