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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免去罗斌、黄宗宗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

2018-01-26 14:32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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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司发〔2018〕11号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免去罗斌、黄宗宗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

各区司法局:

罗斌,男,广东培正学院系主任;黄宗宗,男,花都区人大常委会职员。因身体和岗位调动等原因,本人提出辞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规定(试行)》第六点关于人民监督员的辞任规定,经研究,决定免去罗斌、黄宗宗两名同志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

广州市司法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