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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018-11-29 16:35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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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

单位

参与

单位

1

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成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内法规

1.制定局党委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方案并落实实施。

3.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2次以上。

4.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核。

5.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6.把学法用法考试列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7.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

8.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执业)前宪法宣誓,对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任前宪法宣誓。

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精神,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局政治部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2

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

《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指定部颁规章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司法按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

1.落实司法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和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2.建立本系统法律顾问制度。

3.建立健全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4.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或听证会。

5.制定并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6.制定公开行政职权事项办事指南,公开行政行为情况。

7.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进行释法析理。

8.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9.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10.制定相关执法普法资料,在法律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摆放供阅取,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展执法工作宣传。

11.每年组织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

加强立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切实听取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实现草案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系统法制工作规范,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升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

局法规处

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法宣处、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案例选编专项小组

3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公众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

1.选任人民监督员,开展人民监督员培训,组织人民监督员履职。

2.督促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做到及时回应,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强化社会公众对人民监督员队伍的认识,推动人民监督员更好参与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

局法规处

各区司法局

4

全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广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每年广州市法治宣传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

1.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

2.制定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3.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4.培育系统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试点。

5.通过派发普法宣传资料、举办专题普法活动,利用“广州普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羊城普法杂志、广州广播电视台“经济与法”普法专用频道等平台,以及投放公益普法广告等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落实全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系统各部门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局法制宣传处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5

全系统工作人员

《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1.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司法行政工作考评体系.

2.开展本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先进集体和个人、优秀工作案例总结、表彰、宣传。

 

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局法制宣传处、局法规处

局政治部、局办公室

6

全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广州市普法志愿者工作指导意见》

1.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等重要办公场所的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推荐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活动。

4.鼓励并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从业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

加强全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重要办公场所、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整合系统普法资源,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优势,充实普法专业队伍,壮大法治宣传教育力量,推动社会公益普法。

局法治宣传处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7

市属监狱系统工作人员、监狱罪犯及其家属、社会公众

《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管改造工作的若干规定》《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监管改造环境规范》《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与监狱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1.抓好市属监狱系统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加强监狱工作据以履行职责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

3.监狱狱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严格依法对罪犯改造信息进行公示。

4.利用门户网站、媒体、开放日等加强对罪犯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5.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开展帮教活动,由服刑人员进行现身说法。

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监狱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对监狱罪犯及其家属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治本安全观。

局监狱管理处

各市属监狱

8

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工作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社会公众

《禁毒法》《禁毒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等与禁毒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1.抓好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加强戒毒工作据以履行职责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戒毒执法各环节。

3.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

4.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适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5.利用门户网站、媒体、开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认可支持。

市戒毒局

全市各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戒毒局医院、法制教育所

9

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矫正小组成员、司法社工;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社会公众

《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1.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加强对矫正小组和司法社工的业务培训,解释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促进有效参与、优势互补、合力提升。

2.加强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在入矫宣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辅导、走访检查中融入法治宣传,向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3.在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时融入法治宣传。

4.印制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手册和宣传手册。

5.指导各区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专题普法讲座等活动。

6.利用网站、微信等各种平台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全过程,通过普法教育,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确保矫正措施的有效落实;推动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意识,顺利回归社会;为社会公众普及社区矫正有关知识,为社区服刑人员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

局社区矫正工作处

各区司法局、司法所

10

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公众

《广州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定》

利用司法所、安帮基地、网站、微信等各种平台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把普法融入安置帮教工作全过程,提高安置帮教对象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为其创造良好的帮教环境,顺利回归社会。

局基层工作指导处

各区司法局

11

全市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

《律师法》《广东省实施<律师法>办法》《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1.强化律师执业培训。

2.推动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释法。

3.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融入于其参与的公共服务过程,并将普法履职情况列入工作评价内容。

4.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可以公开的典型案例。

5.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培训,提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执业意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人才普法作用,推动律师在履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市律师协会

各区司法局

12

全市公证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

《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提存公证规则》《遗嘱公证细则》《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与公证业务及其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1.各公证处利用公证服务过程,主动告知公众权利义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选取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公众释法析理。

2.指导公证机构在服务窗口设置资料架,摆放普法资料,提供服务指引。

3.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公证法律法规和职能作用。

4.每年组织开展公证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

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加强公证人员业务培训,扩大社会对公证职能作用认识。

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市公证协会

 

市属各公证处

1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监考工作人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1.广泛宣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严格依法组织报名考试。

2.加强考场现场普法宣传。

3.通过网络和微信平台发布、制作宣传展板、开展专题培训、编印手册资料、借助新闻媒体等开展法治宣传。

4.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在组织考试过程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使应试人员了解报考条件、应试要求及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引导考生诚信参考,维护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权威;让监考人员掌握工作职责、熟悉监考流程。

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14

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者、社会公众

《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调解员奖励办法》《跨地区跨单位民间纠纷调解办法》《民间纠纷处理办法》

1.强化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制定人民调解普法工作指引,要求人民调解员主动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原则、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

3.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对外服务窗口摆放普法资料。

4.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案例和相关宣传。

5.每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并在11个区统一开展户外咨询日活动。

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把普法融入人民调解全过程,强化人民调解成效宣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局调解工作管理处

各区司法局

15

社会公众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人民陪审员法》

利用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广州司法网站和微信等平台进行普及宣传。

向社会公众普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及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知识。

局基层工作指导处

各区司法局

16

社会公众

《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1.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

2.制定法律援助过程普法工作指引,结合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开展法治宣传。

3.在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等服务窗口设置资料架,摆放普法资料,提供服务指引。

4.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组织法援律师现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法援展板、免费发放法律援助指南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同时进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5.通过投放公交车体公益广告、地铁全线网络电视公益微广告等形式宣传法律援助。

把普法融入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和知晓率,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市法律援助处

 

各区司法局

17

市、区法援机构、社团及协作单位法援工作者、全市法援律师

法律援助立法动态、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认罪认罚制度、民事审判实务最新司法解释。法律援助基本知识及实操程序介绍;群体性案件的处理技巧;接待当事人的技巧及注意事项;法律援助执业规范与服务要求;心理健康与情绪调节等。

1.组织法援律师参加专题培训。

2.组织市、区法援机构、社团及协作单位法援工作者参加专题培训。

让我市法援工作者了解掌握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水平。

市法律援助处

 

各区司法局

18

全市司法鉴定人、社会公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以及中央提出的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意见

1.指导司法鉴定机构结合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解释说明。

2.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外服务窗口设置资料架,摆放普法资料,提供服务指引。

3.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司法鉴定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4.组织开展对全市司法鉴定人的专题培训。

把普法融入司法鉴定全过程,引导当事人认知司法鉴定意见法律性质,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提高司法鉴定执业人的依法执业水平。

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各司法鉴定所

19

社会公众

《禁毒法》《禁毒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以及毒品预防知识。

1.组织参观禁毒展览馆,观看禁毒专题教育片,开展全民毒品预防教育。

2.每年开展禁毒巡展活动,即开展百场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进工厂等“七进”巡展活动。

3.每年举办集中性禁毒宣教活动。包括开展“荔枝湾禁毒宣讲坛”专题活动;结合时事热点,在我市人流密集的商圈、景点、文化广场等地,以禁毒图片展、毒品模型展、禁毒知识讲座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集中性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

4.通过投放公交车体公益广告、地铁全线网络电视公益微广告、以及微信、网站等新媒体渠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普及禁毒相关法律及毒品危害等知识,提开广大群众对毒品的认知度,提高全社会防毒拒毒意识。

市禁毒教育馆

 

20

全系统工作人员

《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

1.在OA系统发布网络安全、保密安全、消防安全、信访工作等相关知识。

2.举行有关专题学习培训和工作会议。

3.组织收听收看相关学习资料,通过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

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保密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意识和防范水平,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办公室、局综合保障中心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21

全系统财务工作人员

《预算法》《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关于加强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财经问责工作的意见》

每年组织举办财务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加强财务管理。

局计财装备处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22

社会公众

与司法行政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

2.加强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

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