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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年07月31日

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2018-08-17 20:06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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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践踏社会法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广州市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市的有关工作要求,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广大学子及家长若发现存在以下17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以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或跨国跨境黑恶势力;

  11. “地下钱庄”背后的黑恶势力;

  12. 垄断一定区域内产品或物资经营的黑恶势力;

  13. 侵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14. 恶意插手物业管理、医疗纠纷等案事件,严重妨碍小区、医疗机构等管理秩序,制造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15. 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6.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17. 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他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