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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7-10 11:5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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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广州品牌” 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提案》(编号:第1008号)收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广州仲裁委、市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湾区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双区布局’‘三线并进’为着力点,大力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我市相关单位持续从协同推进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多元解纷机制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推出立足港澳及东南亚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与北京、上海等涉外法律优势区域形成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我市10家律师事务所,1家商事调解机构、1家仲裁机构入选全国示范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一是贯彻落实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关于全面支持和推动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加快建设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一中心三片区”,努力将其打造成立足广州地区、牵引广东全域、辐射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世界的一流中央法务区,推动高端涉外法律服务集聚与高能级商务区产业共融伴生发展。

  二是聚焦南沙方案落地落实。积极推动在南沙开展中外律所联营、降低港澳联营所有关条件的改革,相关请示已书面报省司法厅。支持对已在广州设立分所的外地律所再设立南沙新区分所。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开展相关调研,办理有关提案,指导市律协到香港、澳门开展宣讲活动,目前全市粤港澳大湾区律师92名,分布在27家律所执业。2022年12月,全国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在南沙创享湾建成,并配套印发了《广州南沙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服务指南》。截至目前,孵化站已成功孵化12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其中首批获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资格的4名港澳律师有3名率先在南沙执业。我局制定《关于全面支持和推动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以及任务分工表,提出了十二项具体任务举措,着力推进南沙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南沙区司法局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从机构和人才两个维度给予南沙涉外法律服务业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力度。市律协成立服务南沙方案专家咨询委员会,发布律师行业首批220个支持南沙发展法律服务产品。指导南沙公证处加强与港澳公证行业交流合作,完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机制。截至目前,通过与驻外使领馆合作办理远程视频公证共有18件。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南沙区等单位,成功争取将法律服务纳入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

  三是深化跨境纠纷诉讼服务改革,提供现代化的涉外法律服务。市法院上线全国首个“AOL 授权见证通平台”,并向全省、全国推广。境外当事人在线即可完成授权委托,平均用时从30天缩短到5分钟,极大提升办理效率。打造AOL全业务线上办理体系,为域外当事人全时全域提供立案、阅卷、开庭等40余项服务,支持“跨域办”“一键办”“码上取”,在港澳布设的“E法亭”让港澳当事人在家门口即可参加全部庭审活动。针对涉外、涉港澳诉讼,提供中英双语、繁简双体诉讼指引,深化多语种导诉服务,打造“多语接待岗示范窗口”,AI引擎智能识别粤语、英语、葡语等地方语种和外语,满足线上线下多语种导诉需求。借鉴香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制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委托当事人送达指引(试行)》,明确委托当事人送达的条件和程序,提升涉港澳案件送达效率。建立关联案件地址确认机制,对无法查明送达地址的被告人进行关联案件检索,调取其在其他法院涉诉案件中存留的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提高送达效率,破解司法文书域外送达难题。

  四是完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提供更开放的涉外法律服务。市法院建立“城外法查明通”平台,高效整合域外法查明资源,嵌入域外法案例检索、法律法规检索和可视化统计分析三大功能,收录全国50多家法院的域外法查明案例331件,域外法律3万余部,裁判文书7万余份,并可一键直达港澳法律库、香港判例库、日本法律库等资源库链接,为法律从业者、社会公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域外法查明途径,自2022年3月29日上线以来访问量达7.5万次。印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操作指引(试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域外法辩论指引(试行)》,并在广州两级法院推广适用,为域外法查明、辩论及适用提供规则指引,保障法官准确适用域外法,公正高效专业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市中院、越秀法院和南沙法院均与深圳蓝海现代法律服务中心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南沙区成立“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锚定域外法查明服务、跨境专家智库、多元纠纷解决基础业务附加涉外法律培训的“3+N”职能定位,与法院、律协、高校等主办的域外法查明机构(机制)形成错位发展。

  五是健全多元解纷协作体系,提供高效能的涉外法律服务。搭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运行全国首家“5G+”智慧型多元解纷中心,具备多种类型纠纷化解职能;发挥解纷中心枢纽作用,建立矛盾纠纷分拨流转机制,促进咨询、调解、诉讼等多种解纷方式高效衔接,以“菜单式”解纷服务促进跨境纠纷多元解决;广州互联网法院融合粤港澳台四地律师、公证、仲裁、行业协会等法律服务要素,以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的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粤港澳台纠纷高效化解。市法院与广州仲裁委签订全国首个《共同提升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质效的意见》,搭建体系性工作协调机制。搭建全国首个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共享平台,大幅缩短仲裁调卷时间助力仲裁司法审查提质增效。创新涉港澳商事案件特邀调解机制,率先确立“内地+港澳”调解员“双调解”模式。南沙法院聘请4个港澳特邀调解组织和55名港澳特邀调解员、5名外籍特邀调解员参与跨境纠纷调解,首邀香港执业大律师成功调解涉外商事案件,全方位提升跨境纠纷“诉源治理”质效。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等中心工作,配合广州仲裁委建设和深化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支持举办国际性仲裁活动,打造世界仲裁中心。指导市律协在南沙举办“2023国际商事调解发展与合作高峰论坛”,发布多项创新举措护航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以强化供给需求有效衔接为切入点,加快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是筹备建立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拟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外办、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港澳办等有关单位,建立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整合涉外资源,统筹协调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是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业与企业之间的供需对接平台。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我市涉外律师作用,锚定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经贸活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国际经贸规则,有效提升境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助力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近期我局将赴市商务局专题调研法律服务业与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搭建相关工作情况。

  三是练好内功,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市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不失时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并取得显著成效,创造了一批“广州经验”“广州品牌”,有力促进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建设。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连续四年在法治广东考核中单项得分全省第一。全国首创“法律服务产品线上展示平台”、首建涉外律师学院,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广州国际商贸法律服务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成功举办五届海法论坛和首届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论坛。全面提升“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水平,建设“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多语种版网站,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法律查明服务、法律资讯等功能,搭建“一站式”法律服务合作交流平台,为涉外律师开展优质、便捷的涉外法律服务提供强大支撑。打造具有多语种同传功能、多媒体系统的智能会议室,满足线上线下同步举办高端国际会议的需求。举办“2023国际商事调解发展与合作高峰论坛”,启用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南沙办公室。

  四是建设服务平台,促进部门协调机制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协同发展。一是支持仲裁国际化发展方向。率先印发推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有关方案,支持广州仲裁委深化国际间商事仲裁合作;继续加强“广州标准”与APEC—ODR平台的全球推介,着力打造“3+N”庭审模式格局,推广“四个共享”成功经验;深入推进APEC—ODR平台建设,抢抓“元宇宙”机遇,发展虚拟世界仲裁和人工智能仲裁等。二是提高公证行业涉外办证能力。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聚焦侨胞侨眷侨企多元公证需求,鼓励公证机构拓展涉外公证业务;指导试点机构(南沙公证处)开展海外远程视频业务,有效解决“面对面”公证难题,得到海外华人华侨高度赞扬。

  关于贵单位提出的建设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议,目前我市有9家律师所在海外设立26家分支机构(含办事处或办公室),覆盖东亚、东南亚、北美、大洋洲等全球多个地区。未来我们将依托这些律所的海外分支机构,加强与当地商会、行业协会的交流,同时共享国内本地所的资源、与律师协会下设机构(如广州国际商贸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联动,打造境内外共同发力的法律服务网络。目前广州有5家公证机构入选司法部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机构名单,可以与196家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我们将通过广州公证机构与海外使领馆合作办理公证业务,拓展法律咨询服务渠道,搭建海内外法律服务供需平台。

  三、关于“以人才培养和行业发展有机联动为关键点,全面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保障”的建议

  一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我局提出培养涉外律师人才10点措施,全国率先成立律师行业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设立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依托广东涉外律师学院力量,加强培养涉外法律人才。首次组织我市20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赴英国培训,持续加大对涉外律师交流访学的支持力度,提升法律服务的整体竞争力。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国际化律师队伍,提升广州涉外法律服务专业能力和水平,市律协分别与英国法学大学、国际商会(I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上海交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知名机构举办一系列涉外法律专业培训,目前已举办100期“律兴大讲堂· 名家讲坛”活动。积极推荐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争端解决机构,配合做好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工作,落实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税收优惠制度。支持广州仲裁委创新“四个共享”机制,选聘专业化国际化仲裁员,吸纳优秀的高学历或拥有境外留学经历的法律人才成为仲裁秘书,招录高素质专业化的在编干部,持续深化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和学术科研、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优势。

  二是出台激励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不断扩大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规模。配合司法部开展涉外法律人才培训;向省司法厅推荐首批省涉外法治专家人才15人。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聘请港澳及外籍资深商事调解员20名,具有调解涉外案件能力的调解员60名,还聘有10位专家委员会成员,均为资深专家学者、精通两岸三地法律知识的人才。指导南沙区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粤港澳联营律师所最高给予落户奖励500万元,对于引进符合条件法律人才的单位和人才自身均可享受到最高10万元的补贴。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协调沟通,适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将律师行业中包括涉外律师在内的高端人才和对社会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律师纳入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推动律师人才工作的合力。

  三是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在涉外高端法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方面的合作。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建设大湾区律师孵化站(基地),已建成运营广州南沙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以何君尧为“排头兵”的香港优秀律师来穗执业,进一步拓宽了“一国两制三地”间的法律机制衔接和服务的合作路径。今年市两会期间,何君尧律师作为市政协委员,根据自己执业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专门提出了提案,希望在平台搭建、便利通关、人才政策、跨境车辆、合伙人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更多的政策支持。我局以办理此次政协提案为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对接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研究方法对策,制定任务清单,切实推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提案办理结果和调研成果转换为工作实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的各项保障措施和人才培养计划,为其在穗执业和发展提供便利。市律协已着手增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统筹负责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联络、服务、交流及年检等工作。我局已就相关事项专门向市委政法委反映,恳请市委政法委提请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给予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内的高端涉外法律人才更多的政策支持。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纳入“广州涉外领军人才库”,并在展示平台对大湾区律师的专业能力与过往经办经典案例进行集中推介与展示。鼓励大湾区律师积极参与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吸收大湾区律师成为“一带一路”、涉外、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等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发挥他们在涉外法律事务领域的专业优势。

  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司法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