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09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5-21 10: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完善广州各法院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制度的建议》(第2021209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法院、天河区法院、天河区司法局等单位认真深入研究,并邀请您与其他代表于4月27日进行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科学规范选任,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自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市法院、市公安局组建了广州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小组,制定印发了《广州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基层司法行政系统与基层法院、公安派出所紧密配合,密切联系村(社区),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选任的相关政策,认真落实选任工作要求。目前任职的人民陪审员中,均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产生,有效扩大了群众的参与面,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人民陪审员4020名。


  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工作领域、专业来源广。现任人民陪审员所学专业和工作领域涵盖金融、教育、新闻、医疗等多个领域,来源广泛且有较强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二是学历和素质较高。现任人民陪审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3874人,占84.25%。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能够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为审理特殊类型疑难案件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势,对案件公平公正审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的本意是充分吸收社会不同行业、职业、年龄、民族、性别的人员,使法官听取业外人士的意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丰富思维判断,促进司法公正。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作用,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均进行了就职宣誓和任前培训,部分区还组织了法律水平测试,着力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健全日常管理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在科学、规范按照法律规定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同时,我局协同广州法院对人民陪审员队伍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一是建立完善考评、惩戒和退出机制,强化管理效能。一方面,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对工作优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及时函告其单位。对陪审员在任期内完成的陪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记载并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依据对陪审员的档案记载,每年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陪审员表彰、奖励、补助的依据。另一方面,对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梳理,复查是否存在不能担任陪审员的法定情形,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二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如发现陪审员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陪审员要主动申请回避,或法院发现后主动通知陪审员回避。三是开展对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的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陪审员着装不规范、开庭迟到、庭审纪律松散等现象,不断增强陪审员责任心,做到注重司法礼仪,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严守审判秘密,坚持司法为民。

  三、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我局联合市法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人民陪审员开展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培训,积极构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保密意识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及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多次举办人民陪审员专业培训班,邀请有经验的法官、大学教授、知名律师讲授法律基本概念以及审判实务方面的知识。在《民法典》等新法律法规出台之后,第一时间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为更好地履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丰富培训方式。广州两级法院通过微信群、网站推送等渠道,积极帮助陪审员提高法律水平,为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等相关学习资料,促使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和履职要求。同时,充分利用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网络培训等形式,有所侧重地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诉讼程序、庭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

  四、明确陪审适用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

  据统计,2018年广州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数的比重)为92%,2019年广州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 88.25%,均超过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资料统计监测指标的目标值78%。2020年全年,广州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9422件,其中,民事案件61453件,刑事案件7890件,行政案件79件。人均参审17.27件。目前,人民陪审员主要参审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民事和刑事类案件,合议庭组成方式主要是1名法官加2名人民陪审员或2名法官加1名人民陪审员。市法院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开展均衡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上限工作,部分基层法院充分运用大数据智慧化功能,通过系统统计每位陪审员参审案件数据,统计得出尚未参与陪审或参与陪审较少的陪审员名单,以短信通知的形式提醒该类陪审员积极参与陪审活动,在合议庭安排时充分考虑均衡参审,有效落实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均衡化,让更多的陪审员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中来。

  五、切实完善参审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

  为最大限度减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发生,我局积极配合市法院完善陪审员参审流程。一是注重庭前引导和阅卷。在开庭前,承办案件的工作人员将相关权利和义务告知人民陪审员,并为其阅卷提供便利条件,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的作用。案件庭审直接和当事人接触,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环节,法官在参审流程中注重让人民陪审员依法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向诉讼参加人发问,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合议庭审理案件提供帮助。三是鼓励人民陪审员在评议案件时独立充分发表意见。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先由承办法官对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说明,然后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依次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并总结合议庭意见的流程,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发表意见的权利。与此同时,法官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保障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独立判断。四是发挥主审法官、审判长的职能,指导人民陪审员有效参审。如通过召开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具体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专题学习,深入理解并准确适用《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履行好指引、提示、解释和说明义务。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的途径,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到诉前调解、听证、执行、信访等关键环节中来。

  六、探索推动人民陪审员保障机制,彰显人文关怀

  关于在调研座谈中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保障机制的建议十分中肯。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予以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可以依法获得相关补助。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并由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接下来,我局将联合市法院、市财政局着力探索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标准,以适应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探索推进人民陪审员生病探望、慰问等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持续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我局和市法院将强化协调配合,优化参审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质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凝聚人民陪审员工作强大合力。

  感谢您对我市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会对照您的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相关制度,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