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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社工细化跟进个案 协助教育感化矫正对象

2017-05-02 10:41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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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点司法社工的职责是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协助基层司法局和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安全、平稳地渡过考验期,为他们开始新生活铺就垫脚石。

一时之气 触犯法律

2016年1月10日凌晨,小苏(化名)与三位友人在酒吧门口与二人发生纠纷,后二人驾车离开,但小苏与朋友一气之下,竟分别驾驶两辆小汽车追赶并逼停对方小汽车,致使对方车辆多处被碰损、车内人员身体受伤,当时小苏等人逃离现场。出事之后,本性善良的小苏,十分后悔自己的鲁莽冲动,内心挣扎许久,2016年3月,小苏等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拒绝监管 损坏手环

小苏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移交越秀区司法局六榕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入矫时,当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其相关的监管规定和教育矫正事宜,小苏认为社区矫正要求很多,要报到、要学习、要写思想汇报、要做社区服务等,还要佩戴定位手环,很是抗拒。

佩戴定位手环当天离开司法所两小时后,小苏致电社工表示由于自己不小心撞到台角而致使手环表面爆裂损坏。经过社工的多番沟通了解,小苏才对社工说出自己的真正感受:“不喜欢被人监视的感觉”,并多次询问是否可以不佩戴手环。社工安排小苏做社区服务当天,所在社区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即来电反映小苏表现欠佳,不配合,玩手机,服务未做到两小时即询问自己有事是否可先行离开,又表示有朋友来找他,要求下次再做。种种迹象表明,小苏接受社区矫正监管教育的自觉性较差,需要社区矫正工作者予以更耐心的引导和更技巧的沟通。

多元介入 接受矫治

小苏本质不坏,只是年纪尚轻,自我控制力不强,容易脑子一热,说做就做,不计后果。小苏是独生子,自幼家中长辈及父母对他都比较纵容;父母忙于工作,对小苏的关心较少,他与父母关系疏离。据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工为其量身定做了一套特殊的矫正方案。首先,他们着重解释社区矫正工作内容特别是社区服刑人员的义务,引导小苏对社区矫正有正确的认知,对佩戴定位手环的作用有正确的理解。调整他对社区矫正的抗拒心理,协助小苏顺利完成两个八小时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任务。其次,司法所人员和社工一起与小苏父母沟通,希望他们支持配合,共同协助小苏完成社区矫正规定的内容。此外,社工告诉小苏,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完成社区服务时,他的身份是志愿者,不会有人知道他是社区服刑人员。经过工作人员的沟通,小苏消除了对社区服务的抗拒心理,也明白了不服从规定的后果,开始准时参加每个月的社区服务了。

在个案跟进的过程中,社工站在平等沟通的角度,对小苏的进步和优点予以及时肯定和表扬,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其树立信心,乐观处事。小苏学习成绩不理想,专科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社工询问小苏的兴趣爱好及对自己未来的规划,他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只是说都是遵循家里的安排,现在可以玩就多玩一会。社工通过多次面谈,鼓励小苏确立自己的志向,想想自己对哪方面比较有兴趣,可以从兴趣着手。

找回状态 步入正轨

自从司法社工协助司法所开启个案服务以来,经与小苏进行多次接触,平等沟通对话,真诚地接纳他,让他彻底消除顾虑;针对他的身心特点进行心理矫正和辅导,通过两个月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既帮助他认罪服法,又使其重新回归社会。个案后期,小苏所在的家综中心社工也专程致电司法所反映小苏在接受教育感化后,社区服务的表现有了很大的进步,很积极配合社工的安排并且认真按照要求去完成。

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明显感觉到小苏的社区矫正表现进步很大,10月初小苏专门致电他们告知已经找到工作,感谢司法所及社工对他的关心帮助。

司法社工参与配合司法所的社矫工作、发挥专业特长,通常起到作用互补、相互促进的作用,在实践中取得越来越明显的效果。

(越秀区司法局 六榕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