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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能否代替公积金?

2017-12-14 20:29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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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王是一家企业的操作工。企业曾在招聘时承诺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直到工作两年后,小王和同事才得知,公司并未给小王和同期进厂的同事缴纳住房公积金。小王和同事找到了单位领导,要求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领导却表示,公司每月发放工资中包含了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代替了住房公积金,所以小王无权再索要住房公积金。

    律师说法:天津桐江律师事务所李勇律师表示,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不能以住房补贴代替住房公积金。一方面,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办理缴存登记、设立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公司的法定职责。另一方面,住房补贴不能代替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是指为了给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明显不同,也正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决定了两者不能互相替代。因此,公司无权以已发放住房补贴为由,拒绝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报记者 韩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