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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办法考核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不合格者将被责令限期整改

2021-08-03 10:21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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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规范管理,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将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等方面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考核。

  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指标主要有六项,如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年度业务活动开展的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等。而对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考核,则主要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教育培训、受表彰或投诉情况等方面来进行。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若被评为“不合格”,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如果还不符合条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在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方面,则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评为不称职者,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将予以警示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